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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量热仪/砖厂量热仪】分析煤电价格并轨渐行渐近

时间:2012-11-02 17:36:15来源:郑州三博煤炭测控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煤炭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将取消电煤重点合同,代之以中长期合同。而中长期合同煤价由煤电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不设置基础价格。
  
  10月30日,中电联发布的前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及全年分析预测报告中提出,煤电价格(量热仪,用来检测煤炭的发热量大卡,控制煤炭的价格)并轨是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市场人士看来,煤电价格并轨是早晚的事,从近日消息面看,距煤电价格彻底市场化不会太远了。
  
  据了解,2005年年底,我国就制定了一个煤电联动的电价政策。不过由于电价与CPI关联度较大,当CPI高企时,提高电价往往面临较大的压力。
  
  有分析认为,目前国内经济增速趋缓导致煤炭需求急剧下滑,煤炭价格也一落千丈。这时对于电企来说,电煤重点合同不再有优势,加上一年一度的煤电谈判又到关键时点,电企再次“翻旧账”要求电煤价格市场化。
  
  电煤是煤炭最主要的一个品种,占煤炭总量的八成左右。2012年,重点合同电煤已经从最初的占电煤总量的七成以上降至三成左右。随着今年电煤价格下降,秦皇岛市场煤价格与重点合同煤价逐渐接轨,电煤彻底市场化的机会也出现了。
  
  中电联的报告称,煤电价格并轨应首先建立完善的市场化机制,在此基础上推进煤电价格并轨。一是完善煤电联动政策,清晰明确煤电联动的触发启动点,在电煤价格涨幅超过一定幅度的情况下,同步实行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联动;二是所有电煤重点合同转为中长期合同,大部分市场煤合同转为中长期合同,其电煤运输全部列入国家重点运输计划,且将运力主要配置给发电集团,铁路部门优先调度安排电煤运输。
  
  在煤炭企业(郑州三博煤炭化验仪器技术人员)看来,该报告观点与煤炭运销协会的意见相差很大,“要想煤电并轨,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不可能完全按照中电联的建议”。
  
  尽管煤电价格并轨没有明确的方案出台,但价格并轨的呼声一直没有停过。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分析师李廷表示,煤电并轨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让煤炭供需双方完全自主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即实现煤价完全市场化。在煤价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煤、电企业应该将长期协议作为重要选择。
  
  李廷认为,煤、电(行业都需要使用煤质检测仪器保证用煤质量)双方签订长期协议应该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原则,应对煤炭供应量、质、价以及升贴水标准进行明确规范。双方应就协议价格的变动约定明确的条件,只要达到条件,煤、电双方就应该共同对协议价格进行调整;明确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惩罚机制,在一方故意违反协议的情况下,另一方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更多赔偿,让供求双方都得到约束。
  
  针对不同企业市场意识强弱不同,李廷建议,在部分企业对长期协议的认识不够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正好可以利用铁路运力资源仍然紧缺这一实际情况,将运力资源优先向长期协议倾斜,进而促使煤电双方达成市场化的电煤长期供求协议。
  
  上述人士表示,如若煤电双方利益能够很好平衡,煤电价格并轨或许年内就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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